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切实加强对党的发展对象的教育与培养,全面提高党的发展对象的理论素养,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决定举办第56期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申请入党、经党组织考察一年以上,列为近期发展的重点培养对象(根据上级党委及学校发展党员文件有关规定,发展对象所获得党校培训合格证书,一年内有效)。
二、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反腐倡廉教育;作风教育;党的基本知识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党校拟于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中山礼堂五楼第3学术报告厅开班。
四、报名要求: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根据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认真报送列入重点培养发展的对象,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于5月10日(星期四)前将报名表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uzhib@qztc.edu.cn)。每个学院报组长1名,注明组长的联系电话。
请
附件:1.第56期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3日
附件1:
第56期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名额(人) | 备注 |
文 传 | 29 | |
政 发 | 20 | |
物 信 | 19 | |
数 计 | 22 | |
外 语 | 23 | |
资 环 | 22 | |
化 材 | 20 | |
海 食 | 15 | |
工 商 | 28 | |
教 科 | 30 | |
音 舞 | 13 | |
美 设 | 14 | |
体 育 | 10 | |
应 航 | 11 | |
软 件 | 45 | |
纺 服 | 10 | |
研究生 | 5 | 音舞3+文传2 |
合计 | 3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