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党委研究,决定组成干部考察组,对黄丽明同志进行考察。为充分走群众路线,增加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黄丽明
二、考察组成员
苏天恩、胡秋娇
三、考察时间
200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考察期间,欢迎广大教职工来电、来信、来访发表意见和看法,对考察工作给予监督。
接待地点:校纪检、监察室,组织部
联系电话:22919636(纪检、监察室)
22919513(组织部)
接待时间:上班时间(上午8:20~11:50;下午2:30~5:00)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