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招委会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3号),正式公布《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了全部部署。省招委会要求各级招委会、教育局、各高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各项招生考试改革工作,全力确保平稳顺利;要全面加强考试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力确保高考平安顺利;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考试综合环境治理,全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要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强化对高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督查。
根据闽招委〔2014〕3号文件精神,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改革:(1)全面实施“异地高考”政策,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参加普通高考。(2)首次实施省属本科高校面向农村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提高优质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3)艺术类本科招生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让考生有更多的入学选择权,让高校有更多的招生自主权。(4)按照本一批分数线招生的文史、理工类专业,原则上不执行降分录取政策。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执行降分录取政策。(5)根据国家五部委的部署和省招委会的决定,从今年起我省全面实行规范后的高考照顾政策。(6)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制度,进一步压缩文化课考试分值,增加专业技能考试分值,更好地体现“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改革要求。(7)允许除医学、师范高职以外的设区市所属高校在征得设区市政府同意的基础上,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面向当地招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求。(8)进一步改革完善有关招生批次的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高校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提高志愿满足率和录取率。(9)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的所有专业和国际合作、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全部安排在本一批招生。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的部分专业调整到本一批招生或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
另外,今年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电子档案等方面的要求,与往年的要求一致,保持不变。
附件: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3号)
(本文来源于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