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准备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办〔2019〕24号),请各经费主管部门和二级单位按照资产管理处2021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资产〔2021〕2号)的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增补工作,并于2021年9月15日下班前将预算申报材料提交资产管理处采购科。
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8日
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准备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办〔2019〕24号),请各经费主管部门和二级单位按照资产管理处2021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资产〔2021〕2号)的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增补工作,并于2021年9月15日下班前将预算申报材料提交资产管理处采购科。
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