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准备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办〔2019〕24号),请各经费主管部门和二级单位按照资产管理处2020年3月17日发布的《泉州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工作的通知》(资产〔2020〕1号)的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增补工作,并于2020年9月21日下班前将预算申报材料提交资产管理处采购科。
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14日
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准备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办〔2019〕24号),请各经费主管部门和二级单位按照资产管理处2020年3月17日发布的《泉州师范学院资产管理处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工作的通知》(资产〔2020〕1号)的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增补工作,并于2020年9月21日下班前将预算申报材料提交资产管理处采购科。
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