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师范学院委托,对泉州师范学院制药工程专业实验室改造及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谈判编号:FJSJX2017514-2
二、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制药工程专业实验室改造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谈判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四、谈判文件公告时间: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2 日。
五、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2 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按下述地址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个合同包纸质版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不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拒绝没有或逾期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六、发售谈判文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801室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函)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函)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函)。
(4)供应商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最新的资产负债表);提供供应商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供应商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7) 供应商代表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员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自然人除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一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万零叁仟肆佰贰拾伍元整(¥203425.00),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0.2。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 6 月 23日 下午15:30 时止(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801室景鑫代理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谈判时间:2017年 6 月 23日 下午15:30 时
十、谈判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801室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以上如有变更,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项目采购人:泉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919532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 邮编:362000
代理机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801室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 小刘
联系电话、传真:0595-22192139, 0595-28096018
邮箱:2099663083@qq.com
十四、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约定时间汇到以下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秀支行
账号:1525 5010 0100 1517 00
资产管理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