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受 泉州师范学院 委托,对 泉州师院广播电视设备采购 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QZCGT2016014 二、项目名称:泉州师院广播电视设备采购 三、谈判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备注: 1、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到网站查阅、下载,并将所提供的产品型号的具体位置用符号标记后,分别附于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若采购产品属于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4、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泉财行[2014]214号】的通知,本次采购货物中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价格不得超过购置预算标准。 5、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谈判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5)供应商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谈判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否则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自然人除外)。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 (6)本项目合同包一的预算价为 404000 元,不得超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0.2。 五、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 6月 2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 六、谈判文件领取方式: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免费)。 七、保证金: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谈判文件指定账户,并保证在谈判当天8:00(北京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指定账户。 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12.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八、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qz.fjzfcg.gov.cn:9200/、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当天8:00至9:00之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6 年 6 月 16 日9:00(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泉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陈燕清 联系电话:22919532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邮编:362000 集中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站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 郭龙翔 联系电话:0595-22132297,0595-22132294(财务) 传真:0595-22132291 邮箱:fjqzcg@163.com 保证金缴交账号:152710100100082930 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站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qz.fjzfcg.gov.cn:9200/ 泉州市政府采购站 2016年6月2日 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关于泉州市北渠管理处电梯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受 泉州师范学院 委托,对 泉州师院广播电视设备采购 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QZCGT2016014 二、项目名称:泉州师院广播电视设备采购 三、谈判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备注: 1、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到网站查阅、下载,并将所提供的产品型号的具体位置用符号标记后,分别附于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若采购产品属于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4、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泉财行[2014]214号】的通知,本次采购货物中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价格不得超过购置预算标准。 5、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谈判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5)供应商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谈判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否则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自然人除外)。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 (6)本项目合同包一的预算价为 404000 元,不得超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0.2。 五、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 6月 2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 六、谈判文件领取方式: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免费)。 七、保证金: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谈判文件指定账户,并保证在谈判当天8:00(北京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指定账户。 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12.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八、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qz.fjzfcg.gov.cn:9200/、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当天8:00至9:00之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6 年 6 月 16 日9:00(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泉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陈燕清 联系电话:22919532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邮编:362000 集中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站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 郭龙翔 联系电话:0595-22132297,0595-22132294(财务) 传真:0595-22132291 邮箱:fjqzcg@163.com 保证金缴交账号:152710100100082930 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站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qz.fjzfcg.gov.cn:9200/ 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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