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者:陈显银发布时间:2015-03-10浏览次数:36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师范学院的委托对泉州师范学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WCG2014-588C

二、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及服务

三、采购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泉州东海大街

联系人: 毛老师、李老师,电话:0595-2291953222919569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及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主要技术参数

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38.4

具体详见第三

章招标内容及

要求

2

分析天平

2

3

超声波清洗机

1

4

立式双层特大容量恒温培养摇床

1

5

低速台式离心机

1

6

气相色谱

2

7

pH

1

8

超净工作台

1

9

移液枪

8

交货地点:泉州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日期:中标后20天。

交货期:由投标人提供最短交货期,但最迟交货期不超过合同签订后90天或由采购人指定时间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所投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并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代表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投标代表需签字或加盖私章,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泉州区域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拾捌万肆仟元整(?384000.00),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审核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00时,按下述地址到我司领取(或邮寄)招标文件,或登录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ucapqzzfcg/portal/index.jsp)下载招标文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收取。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3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53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豪园C308室)。

十一、文件备索(GWCG2014-588C泉州师范学院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实验设备采购及服务0309定稿.doc

十二、 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 小姐、先生

电 话:0595-2228717922193717      传真:0595-2220817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豪园C308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号:13-510101040008079

开户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资产管理处

2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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