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音乐与舞蹈学院在艺术大楼音乐厅召开了音乐学专业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动员大会,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院长王丹丹主持。
会上由院长公布了本次认证工作的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及音乐学专业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认证体系八大标准负责人及认证工作其他项目负责人组成。院长强调了师范类认证工作的专业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全体教师吃透悟懂《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重要文件,并按照《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中学教育二级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最后由音乐学专业主任周晓凡详细汇报“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音乐与舞蹈学院对本次认证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全院教职员工不分专业,全员参与。每位教师都要有责任担当,要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
音乐与舞蹈学院已于2018年秋季启动师范类认证工作。根据认证体系的八大标准,2019年1月18日在秋季期末工作会议上,音乐学、南音系、舞蹈学三位专业主任分别进行“对标找差”专场汇报。
针对目前存在的弱项,学院本学期邀请中学一线教师为学生开展了说课、声乐教学专题讲座、面试技巧讲座。同时,为鼓励学生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并提高通过比例。学院拟定了《音乐与舞蹈学院本科生参加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办法(讨论稿)》,拟从2017级开始实施,将教师资格证获得情况与《微格与片段教学》课程成绩及优秀毕业生评选相挂钩,同时对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学生给综合测评加分奖励。
据悉,为保障音乐学专业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音乐与舞蹈学院拟于6月邀请相关专家来校指导本次师范类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