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为做好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接收的推免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的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实践创新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一般在一级学科或同一专业领域内接收推免生。
(五)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六)参加我校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者。
二、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和人数
(一)全日制艺术硕士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推免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为4人,其中音乐领域1人,舞蹈领域1人,美术领域(书法方向)2人。
三、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2023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报名从9月底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参照教育部2023年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
(二) 学校发出复试通知(视报名录取情况于10月10日之前结束)。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我校接收2023年推免生复试主要以网络远程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和相关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时间和工作安排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有关部门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作品或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复印件。
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况及成绩要做好记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听力占1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9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名单由相关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接收推免生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做到公平公开、组织严密,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肃处理。
(二)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证质量。
(三)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最后学习时间内受到行政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或毕业时未获取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者将被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咨询与申诉渠道
1.咨询
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37900 吴老师
文学与传播学院:0595-22918736 刘老师
2.申诉
研究生处(研究生院):0595-22918022。
(四)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以教育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