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及户籍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团关系
原则上,新生开学报道后一个月内完成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入学前是中共党员: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
音乐与舞蹈学院、陈守仁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转入中共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文学与传播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纺织与服装学院的硕士研究生转入中共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根据新生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关系类别,按以下方式转接:
①本校考生:党员本人在“党员e家”-福建省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上提交转移组织关系申请,逐级审批转移至接收党支部。
②非我校毕业的省内考生:经党员原所在党支部批准,党员本人在“党员e家”平台提交转移组织关系申请,逐级审批转移至接收党支部(务必准确填写转入党支部名称),无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③非我校毕业的省外考生:入学报到时,党员将原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交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丁老师(第一支部)、赖老师(第二支部),统一办理转接手续。
介绍信抬头: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去往党组织:中共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第一/第二支部委员会
党费统一在原所在支部交至8月。
2.入学前是共青团员:应转入团组织关系,请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自带团员组织关系,入学报到时上交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赖老师处。原则上,在新生报道一周后编入各班团支部。
二、户籍关系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凡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的非定向录取研究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所持各类证件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民族必须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与籍贯必须打印到“省-市”或“省-县”,不得只打印到“省”,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
户籍室联系电话:0595-22919626许老师。
特别注意: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一旦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就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在福建省泉州市的新生入学时不办理户籍迁移。请同学们谨慎选择。
此外,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底发放,请等待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