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报考点、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
1.9月22日前,招生单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更新维护本单位院校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简章》和有关考试招生信息;报考点(设点及接受报考范围见附件1)通过研招网向社会公布网上报名公告信息和有关要求(涉及保密内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开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2.9月22日-26日,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教毕指〔2014〕85号)要求,认真开展网上宣传咨询活动。
3.各报考点要合理估计本点报考人数,并根据教育部的部署要求,尽快制定报名工作方案。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早配足工作人员,维护更新现场确认所需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良好,确保报名工作正常运行。
二、网上报名
1.9月23日-24日,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认真配合教育部做好网上报名内部演练、自检互检工作。
2.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高校招生单位应组织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3.9月30日,各报考点、招生单位应及时汇总上报预报名中发现的问题。
4.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为正式网上报名时间。
5.11月3日-7日,各报考点要根据省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载考生报名数据,并制定现场确认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确认现场的有关准备工作。
三、现场确认
1.11月10日-14日为现场确认时间。各报考点要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进行检查,并与网上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对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
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要求考生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2.采集考生照片等相关电子信息后,打印确认清单并由考生签名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3.现场确认时,报考点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3〕488号)规定,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160元/生)。
4.现场确认结束后,报考点应告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
5.现场确认期间,各报考点应在现场张贴有关在报名、考试中诚实守信、遵章守纪的公告,或发放诚信考试宣传材料。
四、数据审核与上报
1.11月15日-18日,报考点应及时将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含考生图像信息)回传至教育部中心数据库,经省考试院检查后上报教育部。
2.11月19日-26日,招生单位应及时下载报考本单位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并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准考,特殊情况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是否准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招生单位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填写招生单位说明(主要填写考试注意事项,如自命题科目答题时需要的特殊文具以及第五单元考试截止时间、考生自备答题纸及绘图工具等)。
招生单位将含有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说明的考生(含不准考考生)报名数据回传至教育部中心数据库,并由省考试院检查确认后上报教育部。
3.11月27日-30日,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具体上传办法参见研招网相关说明)。
4.12月1日-10日,报考点上传考场安排库,经省考试院检查后上报教育部。
5.12月15日-12月29日为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9日15:00后准考证打印功能将自动关闭。各招生单位要全面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未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应给予必要提醒。
五、其他要求
1.报名工作是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各项工作,务必确保各工作环节有机衔接、有条不紊。要克服麻痹思想,做好报名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省考试院报告。
2.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提高考生满意度。同时,要根据现场确认情况,及早做好考点设置和考务安全等方面的前期检查验收。
3.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应在10月9日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按附件3的格式回执),保持与省考试院的工作联系,及时反馈报名工作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
附件:1.福建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安排表.doc
3.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联络员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