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05-02 洪小华

学生201729

 各二级学院: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审〔2017〕5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鲤政教〔2017〕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2017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泉州师范学院2017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和2015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须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条件,并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或者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日程安排

(一)网报时间: 2017年6月12-23日

(二)现场确认、整理材料时间: 6月22-28日

(三)集中受理时间: 7月6-10日

(四)领证时间:2017年7月25日

三、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注意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泉州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请选择鲤城区教育局;确认点请选择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处。网上报名流程详见泉教审〔2017〕5号文件。

四、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此表学院鉴定人签章后到学生处加盖教师资格专用章,不允许加盖学院党组织印章);

5.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8.《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9.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11.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一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专业、报名号和姓名。同时相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备注:所有复印件用A4纸,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上2-10项材料按顺序每人整一个档案袋,再以报名号为序(从小到大)专业为单位整理,材料1(申请表)、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和材料11(照片)按报名号为序单独整理。

五、现场确认具体安排

6月22日上午:教科

6月23日上午:体育学院、应科学院、工商学院

6月23日下午:文传学院、美设学院

6月26日下午:音学院

6月27日上午:政发学院、数计学院

6月27日下午:化工学院、海洋学院

6月28日上午:外语学院

6月28日下午:物信学院、资环学院

备注: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各学院整理好材料后每个专业派1-2人到行政楼406进行现场确认。

     附件1.泉教审〔2017〕5号文《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泉鲤政教〔2017〕84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3.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安排和体检须知

                                                 学

 

                                                2017年52日

附件:

1.泉教审〔2017〕5号文《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泉鲤政教〔2017〕84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3.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安排和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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