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4-2005学年度学生通学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4-10-10 未填

各二级学院:

请将你院2004-2005学年度通学学生名单汇总,并盖章后于1014日前报送到学生处。具体要求如下:

1、通学学生必须为本市区内生源,且家庭住址与学校距离在5公里之内;

2、通学学生须经本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再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

3、所有申请、审批手续由二级学院负责保存,以备检查;

4、汇总上报名单一式三份,必须注明通学学生详细的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家庭联系电话、审批领导姓名等情况。

 

 

 

200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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