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党务工作部、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7〕53号)、《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一)》(泉人社〔2017〕165号)和《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二)》(泉人社〔2017〕240号)等有关规定,经预审、审核、复核、核准和公示,并由市公安局、金融局、中级人民法院协查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现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入选名单(五)共计259人予以公布。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