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正常的宗教相比较,法国专家们发现,邪教具有以下一系列专有的特征: 邪教的“精神领袖”至高无上,是一切信徒所必须永远服从的。这个“精神领袖”往往在世,也是邪教的创立者。他要么假借其他宗教的躯壳,要么自创一个教派。如“科学神教”借助基督教,制着信徒的所有行动,而他自己则可以不受教规的限制。他能够解释一切现象。 法国情报总署根据其对邪教问题的多年追踪经验,对邪教作出了以下十个特点: 第一,邪教对其信徒实行精神控制,信徒必须遵循“精神领袖”的旨意而行动。这种精神控制之严重,早已超出人们的想象。 第二,邪教通过信徒大肆敛财。邪教头目几乎都这样做,因此邪教往往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邪教敛财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邪教要求入会者交纳年收入的3%作为“会费”;有的通过举办培训班收取费用;有的出版会刊、教刊等。 第三,邪教脱离正常社会生活。邪教的内部法则高于正常的社会法规,信徒必须首先遵守会规。使信徒脱离社会,就能使信徒失去家庭和朋友的帮助,彻底被纳入邪教内部去了。有的即使后悔,也难以脱身了。 第四,邪教侵犯个人身体。特别是对女性信徒和儿童来说,人身侵犯,包括性侵犯已是邪教信徒中经常出现的悲剧。 第五,邪教吸收儿童入会。我国法律是禁止向儿童传授宗教内容的。但邪教则毫无顾忌。 第六,邪教具有反社会性质,即社会是如此“丑恶”,只有加入“教会”才能净化灵魂。 第七,邪教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第八,邪教不断引起司法纠纷。对一位写书揭露其邪教实质和内幕的记者富贝尔进行围攻和提出起诉,说他无理攻击“科学神教”。法院最终判处“科学神教”败诉。 第九,邪教经常性地转移资金。 第十,邪教试图渗入公共权力机构,以求扩大影响。正如富贝尔所披露,“科学神教”已经渗透到内政部、文化部等政府部门,甚至渗透到已故前总统密特朗周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