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师院委综[2009]30号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征集
“五五”普法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单位:
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征集“五五”普法相关资料的通知》(闽教研〔2009〕9号)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和机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于2010年4月16日前将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行政办公楼509室),邮箱xw@qztc.edu.cn。联系电话:0595-22919518。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五五”普法 相关资料 通知
抄送: 省委教育工委 市委教育工委 校领导 存档(2)
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 2009年10月12印发
闽教研[200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