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教师进行教育普法考试考核的通知》(详情见附件),我校将在全校教师中开展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派人到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511)领取试卷。领取试卷前,请各单位尽快核对本单位在编教师名单(进修人员请注明),并发送一份到宣传部邮箱xw@qztc.edu.cn。考试考核的时间为本周,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请于下周一(12月1日)前将试卷送到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08年11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