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文范围:凡泉州师院(包括原泉州大学师范学院、泉州师专、泉州教育学院、泉州师范、南安师范)校友和在校教职员工均可参加。
二、征文要求:
1、文章内容真实,感情细腻,可读性强;
2、体裁不限;
3、文章字数不限;
4、请在文后附上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
5、来稿请注明“我与泉州师院征文”字样。
三、投稿方式:
1、邮寄:泉州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邮编:362000;
2、电子信箱:xw@qztc.edu.cn。
四、截稿日期:2008年3月15日
五、征文评选:征稿截止后,泉州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从来稿中评出若干优秀作品,并对获奖者进行奖励,获奖作品将结集收入《我与泉州师院》一书中。
泉州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