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教学部:
物信学院2011年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主要沿用《理工学院关于2009年“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案》,并根据2011年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上半年上课周数未扣除课程实践、见习等为18周;下半年上课周数未扣除课程实践、见习、实习等为16周;11级新生上课周数为13周)。经各专业、教学部以及实验室统计上报、教务科核准,现以公布,并要求教师核对。如有出入,请当事人填写《工作量计算表》(见附件二)(有关附件在学院QQ群共享里可下载),经专业、教学部确认,于2011年12月29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交学院教务科,以便教务科重新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物信学院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