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生处《关于做好2021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经过毕业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确定周梦仪等4名毕业生符合条件,现推荐至校学生处进行审核并给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师生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
具体名单如下:
周梦仪 孟祥宇 周含玉 曾书亮
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2日
公示电话:0595-22917090
泉州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