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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8-06-15 作者:点击:712

1、各申请人可通过所属省级学会或我校科协申报。我校科协优先推荐受理以“泉州师范学院”作为第一单位的论文,同一申请人原则上限申报1篇论文参评。
2、通过我校科协申报的,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校科协将根据评选办法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委会。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学术论文评审表”(附件2)一式七份(其中六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
(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或会议交流证明,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各一式七份(其中六份遮盖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

(3)申请评为一等优秀学术论文的,必须经本学科在全国有一定权威的两名高级专家推荐并附评语。
3、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评选办法及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学术论文评审表》。评审表中“推荐单位”为泉州师范学院科协,“工作单位”请填至所在学院,“学会、设区市、高校科协评审栏”中的“评审意见”由申请人负责填写,其余部分由校科协组织专家评审后填写。
4、请各学院于截止日期前将本学院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评审表、申报情况统计表(Excel版)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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