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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

时间:2014-07-14 作者:魏金法点击:838

各二级学院:

    2014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6月14日举行,期末考试也将于6月23日—7月2日进行,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现将泉州师院考试考场规则再次重申,请各二级学院师生严格、认真履行考场规则。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考试将继续严抓使用通讯工具作弊。请务必对考生进行考前考风教育。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在学期间,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受过记过(含)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教务处

 

考场规则

(一)考试前,各二级学院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使学生进入考场有清洁、舒适的环境。

(二)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学生证,除必备的文具外,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练习本、卡片、刀具不准带入考场,更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听劝阻者,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论处。 

(三)严格考试时间,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处。考生迟到后,不再延长考试时间,必须按正常考试时间交卷。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规定座位就座。一般实行教室单人单桌单列就座,书桌要正面向前;阶梯教室则单人隔行就座。考生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凡不听监考人员指导者,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处理。

(五)答卷前考生要在考卷上写清姓名、专业、班级、学号。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外语或特殊考试除外),字迹力求工整、清楚。对辨认不清的字迹按非正确答案处理。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若发现试题有误或字迹不清时可举手询问。考生必须使用考试统一发放的草稿纸,个人自带的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六)考生在考试时不得互相谈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等,更不得有偷看、传条、夹带、交换答卷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七)考试中考生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须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且不得在考场内逗留、谈笑或在走廊大声喧哗;离开考场后不准重返考场。

(八)凡旷考、违纪及作弊考生,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应重修。违纪及作弊考生,依据《泉州师范学院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修订)》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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