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信学院【2013】7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专业、教学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12〕131号)精神,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搭建教师互相交流、学习和展示教学水平的平台,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泉师院教〔201〕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第十二届教师教学竞赛活动。为使本次竞赛活动能有序正常地开展,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1、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成立教师教学竞赛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惠山
成 员:陈晏辉 余燕忠 吴丽双 仲伟博 武存江 魏金法
下设教学竞赛办公室和评课专家组。办公室挂靠教务科,具体负责本次教学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2、专家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张治国
成 员:陈晏辉 宋金玲 杨惠山 袁放成
二、参赛对象
2013年1月1日以前在编,具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经验1年以上,主讲过一门必修课程,近1学年无教学事故的博士、副高职称(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的教师均可参赛。
三、教学竞赛的评分标准
1、教学规范考核评分标准(10分)(详见附件1)
2、课堂教学比赛评分标准(100分)(详见附件2)
四、教学竞赛活动安排
1、4月25日—5月10日期间,各专业(部)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任课教师踊跃报名。以专业为单位,参加院级教学竞赛的人数应不少于符合参赛资格的教师总数的50%。各专业应在5月10日前以纸质文档形式把参加院级竞赛的每位参赛教师的《泉州师院十二届教学竞赛时间安排表》交学院教务科。
2、5月11日—5月14日期间,学院教务科汇总报名参加本次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名单,报请本次教师教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认。
3、5月15日—9月25日期间,院内教学竞赛时间,报名教师按要求提供示范评审的各项材料。
4、9月25日—9月30日期间,由本次教师教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参加校级竞赛活动的选手。
五、奖励办法
1、按学校相应文件精神,本次院内教师授课竞赛设“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优秀教学奖”若干名。优秀教学奖从参加学院教学竞赛的优秀者中评选产生,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为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为参赛人数的20%,三等奖为参赛人数的30%,其余为优秀奖),由学院颁发奖金(分别是500元、400元、200元、100元)。
2、参加教师教学竞赛活动获院、校奖的教师可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经费来源
本次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活动设立专项经费,从二级学院四项教学经费中支付。
各专业(教学部)务必把教学竞赛与教学观摩活动和实施“本科教学工程”结合起来,作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广泛发动,周密部署,积极组织。
附件:1.教学规范考核评分标准
2.课堂教学比赛评分标准
3.泉州师院第十二届教学竞赛参赛者基本情况呈报表
4.泉州师院十二届教学竞赛安排表
5.泉州师院十二届教学竞赛得分表
泉州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