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外事办公室
外事办公示〔2016〕64号
关于李清彪校长等5人组团访问台湾合作高校的事后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文件(闽政外管〔2013〕44号)要求,现将我校李清彪校长等5人赴台访问台湾高校的情况予以事后公示。
一、团组成员:
团长:李清彪 泉州师范学院校长
成员:谢 英 泉州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院长
李建成 泉州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院长
许琦红 泉州师范学院外事办/台港澳办副主任
陈全宝 泉州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秘书科长
二、出访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
三、出访任务完成情况:
访问团一行参加彰化师范大学校庆暨第五届两岸四地师范大学校长论坛、世新大学校庆活动,访问元智大学、龙华科技大学并签订合作协议,访问大同大学、淡江大学商谈合作项目,拜访台湾中泉国际有限公司,拜访大同大学、大叶大学和台湾师范大学知名教授,看望我校赴台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和赴台学生代表,圆满完成出访任务。(详见附件出访报告)
四、费用说明:此次费用由我校支付,经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文件要求进行预算,经核算,费用未超出预算。
公示期限:2016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
联系电话:22919525(外事办);22919635(监察室)
接待地点:外事办、监察室
接待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外事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