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项目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通知

关于选拔2007年赴菲律宾志愿者带队老师及志愿者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07-01-31

关于选拔派遣2007年赴菲律宾志愿者带队老师的通知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快汉语国际推广的重要批示,认真落实《汉语加快走向“十一五”规划》,按照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和教育部的要求,我校选拔派遣志愿者教师赴菲律宾任教招募、遴选、培训、派出工作将全面展开。志愿者带队老师任期十个月,国家汉办提供带队教师生活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菲律宾菲华商联总会提供带队老师往返国际旅费、住房及相关保险等。

  申请泉州师院汉语国际推广中国志愿者带队老师(简称“志愿者带队老师” )

1、具有中国国籍,身心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品行端正,无犯罪、过失记录;
3、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协调能力;
5、适应性强,能尽快适应派往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外语开展工作;
7、普通话发音标准,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能流利使用闽南方言者优先;

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请先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发至nora580@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07年3月5日至3月10日期间,携带身份证、相关证书及复印件、一寸半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外事办公室报名。

地点:泉州师院东海校区行政办公楼八楼810室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22919528

 泉州师范学院外事办公室

2007年1月29日

泉州师院汉语国际推广中国志愿者带队老师报名申请表.doc

 

关于选拔派遣2007年志愿者赴菲律宾任教的通知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快汉语国际推广的重要批示,认真落实《汉语加快走向“十一五”规划》,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汉办)的要求,我校选拔派遣志愿者教师赴菲律宾任教的招募、遴选、培训、派出工作将全面展开。志愿者任期十个月,国家汉办提供每人每月生活费280美元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菲律宾菲华商联总会提供每人每月生活费4000菲律宾比索和津贴120美元,返国际旅费,住房及相关保险等。

  申请泉州师院汉语国际推广中国志愿者(简称“志愿者” )项目

1、应具有中国国籍,思想觉悟高,政治敏锐性强,热爱祖国;

2、富有奉献精神、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吃苦耐劳,热心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

3、品学兼优,自律性强,心理素质好;

4、品行端正,无犯罪、记过处分纪录;

5、应届本科毕业生(能确保今年获得本科证书和学士学位),对中华文化与传统知识有一定了解,中文基础优秀,普通话成绩二甲,英语过四级以上,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初级以上(报名后由外事办统一组织参加考试),有教学实践经验。能流利使用闽南方言者优先。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先下载申请表填写发至wml_23@hotmail.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07年3月5日至3月10日期间,携带身份证、相关证书及复印件、一寸半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外事办公室正式报名。

地点:泉州师院东海校区行政办公楼八楼811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22919525       

 泉州师范学院外事办公室

2007年1月29日

泉州师院汉语国际推广中国志愿者报名申请表.doc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