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Office of Taiwan, Hongkong and Macao Affairs)
文章发布日期:2007-01-05
因公出国手续办理说明
申报材料:
1、 有效邀请函(欧洲国家最好原件)、行程表
2、 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
3、 给泉州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文、编泉师院外文号(交市外办)
4、 出国人员政审:
*厅级干部填报地(厅)级领导出访简况表(一式四份)
*初次出国境的科级至处级干部由组织部出具政审表
*再次出国境的科级至处级干部由组织部出具政审备案表
5、 组织部出具处级、厅级干部有关因私护照证明
6、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经市外办核实后,自存一份。
签证材料:
1、 有效邀请函(欧洲国家最好原件)、行程表
2、 填报签证信息表
3、 省外办同意出访任务批件(发至市外办处,要一份存底)
4、 经核实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 出访人照片2寸免冠彩照5张(按外办具体要求提供)
6、 缴费(按市外办具体要求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