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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电子邮件系统使用须知

时间:2023-09-01   浏览:127   作者:

  一、用户须知

  泉州师范学院电子邮件系统用于为在职教职工、在校学生、校内各部门(以下统称为用户)免费提供互联网电子邮箱服务。用户在使用本系统的过程中,须遵循以下条款: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管理规定。

  (二)服从实名制管理要求,保证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并对学校电子邮箱的使用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不得将个人邮箱提供给他人使用。

  (三)不得使用电子邮箱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不当行为:

  1.传播不良信息或敏感信息;

  2.违反保密条例造成失密;

  3.利用电子邮箱对他人进行骚扰;

  4.盗用、破坏他人账号;

  5.利用电子邮箱进行商业广告活动和传送“垃圾邮件”;

  6.其它违犯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用户应提高对病毒邮件、钓鱼邮件、垃圾邮件等有害邮件的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账户密码,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新,严禁将账号密码传播给第三方。由于用户自身原因造成账户泄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本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按照相关规定,系统将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和网络安全事件,并留存不少于六个月的网络日志,系统管理者依法保管相关数据。

  (六)对于长时间未登录或者使用异常的账号,将予以锁定或停用,需再次申请后方可继续使用。


  二、开通方法

  (一)部门邮箱

  1.邮箱域名:https://mail.qztc.edu.cn

  2.申请方式:通过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中的“电子邮件申请流程”申请,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部门邮箱的使用和管理。

  3.有效期:永久。

  (二)教职工邮箱

  1.邮箱域名:https://mail.qztc.edu.cn

  2.申请方式:点击邮箱首页的“忘记密码”,输入工号,选择“短信找回”重置密码。

  3.个性化邮箱名:以工号名登录邮箱后,通过“个人信息”中“修改别名”功能,为邮箱设置个性化别名邮箱。

  4.用户拥有两个邮箱号,工号邮箱为:工号@qztc.edu.cn,个性化邮箱为:别名@qztc.edu.cn,两者完全相同。别名邮箱只能设置一次,只能设置一个,设置后不可删除、不可修改。

  5.有效期:在职期间。

  (三)学生邮箱

  1.邮箱域名:http://stumail.qztc.edu.cn

  2.申请方式:先通过网上服务大厅中的“学生电子邮件初始密码获取”流程,再打开邮箱首页,点击“账号激活”,按照引导提示绑定手机、设置新密码和个性化邮箱名。

  3.用户拥有两个邮箱号,学号邮箱为:学号@stumail.qztc.edu.cn,个性化邮箱为:别名@stumail.qztc.edu.cn,两者完全相同。别名邮箱只能设置一次,只能设置一个,设置后不可删除、不可修改。

  4.有效期:在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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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于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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