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5级各班级:
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精神,校教务处定于5月份进行2019年上半年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毕业班根据创新学分的有关规定组织学生申报。
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一、学生向院教务科提交《创新学分审批表》、《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统计表》、有效证明材料(如: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2份,提交时间:5月9-13日。
《创新学分审批表》及《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统计表》的电子版请发学院信箱:2770070@qztc.edu.cn。
二、学院审核认定、签署意见,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于5月15日上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批后予以公布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创新学分审批表.doc
外国语学院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