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的通知》(闽教学〔2016〕1号)文件精神,学校拟推荐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省教育厅、省工商联、省光彩会将对推荐的导师进行综合考查,遴选出来的合适导师人选汇总到省教育厅,入选的导师将在省教育厅官网和相关媒体公布,并由省教育厅颁发“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证书。请通知本专业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老师认真填写《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推荐表》,并将推荐表电子版于2016年2月25日前发送至2770070@qztc.edu.cn。
外国语学院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