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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相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08   浏览:334   作者:吴清金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即将开始。为确保新学期伊始各项教学工作迅速步入正轨,特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2015级新生将于9月12日报到; 9月14-15日进行入学教育,各学院相关管理部门、专业主任需对新生进行学籍管理规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的教学及学生管理规定的教育;新生9月16日(周三)上午开学典礼结束后正式上课。
2.开学前,各二级学院要召开教学工作的相关会议,全面检查、落实新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制订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本学期初补考、重新学习安排、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等教学工作;要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报到情况;及时发现、反馈并解决有关问题,做到教师、教室、教材三落实,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表和教案四齐全;实验教学的第一堂课,要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规则》、《学生实验守则》的教育,确保期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各二级学院要进行一次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教学场馆)的门窗、桌椅(特别是新添置的课桌椅)、黑板、仪器设备(特别是多媒体教室设备)等的性能运行大检查,保证教学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可供使用。
4.组织师生进行一次教室、宿舍、办公室及所属卫生责任区的卫生大扫除。做到室内室外整洁卫生,窗明几净,共同创造一个舒适宜人的教学环境。
5.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学风纪律督察工作。做好新学期学生“收心”工作,加强对学生进行学风纪律的教育,严格执行教学考勤制度。
6.各二级学院要通知并组织学生进行电子注册。具体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7.继续抓好校、院两级期初听课制度。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教师进行期初听课及常规听课,开展评课评教,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校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期初听课由教务处安排;二级学院期初听课自行安排,并送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8.组织开展校、院两级学期初教学督查工作。检查教学规范和教师职业规范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教学纪律,杜绝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调课、无故缺课或自行请人代课等现象。各二级学院要将督查情况及时报送教务处。
9.做好专业评估的各项迎评准备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把握好专业评估的各个时间节点。
 
 
 
 
教 务 处
                     2015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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