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各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计划表已于2015年1月19日在校园网公布,请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泉师院教〔2014〕78号)文的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1、2015年3月9日-3月13日,各二级学院接受申请转专业学生咨询。申请转专业学生填报《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并于3月13日前将本院申请转专业名单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申请名单,并于3月18日前将申请转出名单及《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分发给学生拟转入学院。
5、2015年3月19日-3月27日,各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报送教务处;
6、2015年4月3日前,教务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行文,下达同意转专业名单的通知并分发给相关职能部门。
7、2015年4月7日,各接收学院通知转入学生于4月9日前转入新专业学习。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上的时间安排,认真组织转专业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教 务 处
201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