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部:
接校教务处通知,学校决定于本学期第3—4周进行“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上学期教研活动记录及本学期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
(2)上学期期末考试管理情况;
(3)2011级本科专业“专业素质能力实践”课程的落实情况;
(4)2011级本科生“导师制”、学年论文指导和完成情况;
(5)2011级毕业班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6)2011级毕业班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非师范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准备与开展情况;
(7)2010级本科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工作的情况;
(8)校企和校地合作项目开展情况。
二、检查时间安排
时 间 | 上午 | 下午 | 备注 |
第三周:星期一(9月15日) | 工商学院 | 文传学院 | 检查时间: 上午: 08:45-11:00 下午: 15:00-17:00 |
第三周:星期二(9月16日) | 物信学院 | 资环学院 | |
第三周:星期三(9月17日) | 教科学院 | 数计学院 | |
第三周:星期四(9月18日) | 音舞学院 | | |
第三周:星期五(9月19日) | 应科学院(东海校区,含航海学院) | 应科学院(诗山校区) | |
第四周:星期一(9月22日) | 化生学院 | 美设学院 | |
第四周:星期二(9月23日) | 政发学院 | 体育学院 | |
第四周:星期三(9月24日) | 外语学院 | 软件学院 |
三、检查形式:
检查组将采取听汇报、查阅材料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请各专业提前做好各项工作的检查,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总结报告,检查时教学院长作汇报并提交书面的汇报材料,各专业主任及教务科人员在现场配合检查。
四、各专业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请各专业指定专人负责评估材料的收集。上学期教研活动记录要求手写,其他各项要求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总结,如:上学期期末考试管理情况总结、“专业素质能力实践”落实情况小结、 “导师制”完成情况小结、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小结等。
评估材料请于9月19日前汇总到外院文印室,以保证迎评工作顺利进行。
外国语学院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