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届四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2011年1月10日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元月10日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形成以下分配方案,现予公示。
一、主要分配原则:
1、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大管理投入力度;
2、向教学第一线倾斜;
3、奖励优秀、兼顾公平。
二、各岗位额定工作量及岗位津贴:
教学
1、教授 320学时 27000元
2、副教授 310学时 19000元
3、讲师 300学时 14000元
4、硕士 290学时 10000元
5、助教 290学时 9500元
行政
1、正处 27000元
2、正科 18000元
3、副科 17000元
4、科员 13000元
说 明:
不满额定工作量的老师按实际学时支付津贴,不足部分按相关职称津
贴标准计算倒扣。
三、按学校规定脱产读博期间第一年和高级访问学者按满工作量支付津贴,院系室领导兼职补贴以实际时间支付,脱产读博第二年按本人标准工作量的50%支付津贴。
四、院、专业(部)、兼职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兼职秘书补贴:
院长:800元/月;副院长:600元/月;教学部主任:400元/月;专业主任:300元/月;专业副主任、实验室副主任:200元/月;教研室主任、兼职秘书:100元/月;兼职支部书记:100元/月;
说 明:
行政兼职以实际任职期限计算补贴。
五、坐班制人员津贴:
坐班制人员岗位津贴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参照学校标准按职务发放。
六、教师津贴计算方法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1、每学期均以18周计算,新生以15周计算,实习年级和本科毕业班以实际学时计算。
2、专业写作课基本系数为1.3,专业课、大学英语课为1.0,重复课系数0.8,本科专业任选课为1.5,专业课以30人为基数,大学英语课(含合班)以50人为基数,每超10位学生增加0.1,100人以上每超10位学生增加0.05(可四舍五入)。
3、实习以6周计,一位教师带15人以内(含15人)标准时数为每周10学时,计60学时。
4、校选课由教务处统计核发课时津贴,由我院直接划拨至相关个人。
七、超课时数津贴,按不同职称分别为教授45元/学时,副教授40元/学时,讲师、硕士35元/学时,助教30元/学时。
八、2010年1月评为讲师的老师,人事局确定的聘用时间为2010年8月24日,津贴以实际任职时间分段计算。
九、因学校下发津贴总额不足,实际分配将统一按比例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