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发布日期:2019-02-28 作者:
为做好我校2019届艺术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安排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3月10日前,学校启动2019年申请硕士学位预登记,艺术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
二、资格审查
(一)所在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3月9日前,研究生须将科研成果和开题报告等上交到所在二级学院。
2.3月31日前,各有关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开展审查工作(见附件2),并将审查结果在学院网页公示5天(公示内容见附件3)。
3.3月31日前,艺术硕士研究生上交拟送审论文,音乐、舞蹈领域研究生完成学位音乐会、推介会、舞蹈专场等,并上交作品光盘(或书法创作作品打印稿)。
4.4月30日前,美术领域(书法方向)研究生完成书法展和书法展作品集制作,并上交书法展作品集。
(二)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者,需推迟申请硕士学位。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TMLC系统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TMLC系统检测和送审。
3月31日前学院对论文进行TMLC系统检测,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停止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全部为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4月30日前,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学院,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经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5月20日前,各有关学院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TMLC系统检测
1.5月20日前,研究生将最终版论文经导师审核后作为存档论文,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正式版纸质论文(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同时上交最终版论文的电子版。
2.5月25日-5月31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TMLC系统检测。
3.5月31日前,学校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停止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5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艺术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附件4)提交给研究生处,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八、学位授予
1.6月中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事宜另文通知。
九、其它事项
1.2019届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下一次须重新申请,请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及时补充通知。
附件:1.2019届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2.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
3.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
4.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研究生处
2019年2月28日
2019届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x.docx附件2: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xls.xls附件3 :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xls.xls附件4: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