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3—2004学年度泉州师院
共青团工作先进团支部、先进个人的通知
一年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团委和学联的指导下,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团十五大的精神,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我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上,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团学工作,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评选表彰2003—2004学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标准
(1)先进团支部的条件:
1、团支部活动能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组织好团支部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团十五大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团支部班子健全,有很强的战斗力。对团员青年有号召力。
3、团支部班子成员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为同学服务。
4、所在团支部的班级具有积极向上、遵纪守法、乐于助人、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并且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作风。
5、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团员在青年学生中模范作用发挥突出。
6、团内各项活动开展正常、效果好,有健全的团内工作制度,严格的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并得到落实。
7、能围绕学校及所在二级学院党政工作要点,扎实有效地开展支部活动,能为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做出贡献,各项工作取得好成绩。
8、“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每年每个支部推荐至少2名以上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扎实,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不良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2、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言行举止,自觉遵守和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
3、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团结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能以“四有”为目标,以奉献为宗旨,以实践为课堂,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出色完成各级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处理好各种关系。
5、所在团支部在创建文明校园的活动中工作出色,表现突出,取得较好成绩。
(三)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健康向上的思想道德品质。
2、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和团支部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坚持执行团支部的决议,切实履行团员义务,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3、热爱专业,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积极向上的文体、实践活动。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四)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条件:
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组织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社团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工作认真肯干,责任心强,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起骨干作用,并在社团活动中取得较显著的成绩。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的推荐及自上而下的考察核实原则,各参评先进团支部要写好工作总结,提供典型材料。
2、认真掌握评选条件,择优评选。各二级学院团委会在所在学院范围评出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名额见附表)。评选后,征求辅导员和班主任意见,由各二级学院团委签署意见,报送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查,最后送学校审批。
3、凡被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须填写申报表,各学院团委应把工作总结、各先进集体的典型材料和先进个人的名单于4月26日前上报校团委会组织部,逾期视其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附件1:泉州师院2003—2004学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团支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泉州师院2003—2004学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泉州师范学院
二00四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共青团 评选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通知
主 送:校团委会学生会 各二级学院团委会 学生会 抄 送:团省委学校部 团市委 张副书记 学工部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
附件1:
先 进 团 支 部 和 先 进 个 人 名 额 分 配 表
| 人文学院 | 理工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教育科学学院 | 艺术学院 | 高职学院 | 继续教育学 院 | 资环学院 | 工商学院 | 总计 |
先进团支部 | 5 | 5 | 6 | 2 | 4 | 8 | 1 | 3 | 1 | 35 |
优 秀 团 干 部 | 25 | 26 | 16 | 10 | 10 | 39 | 3 | 18 | 6 | 153 |
优秀团员 | 38 | 39 | 25 | 15 | 15 | 58 | 4 | 27 | 9 | 230 |
社团活动 积极分子 | 13 | 13 | 9 | 5 | 5 | 20 | 1 | 9 | 3 | 78 |
小 计 | 81 | 83 | 56 | 32 | 34 | 125 | 9 | 57 | 19 | 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