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戴良妹发布时间:2020-01-02浏览次数:1085

各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安全管理,做好寒假期间相关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和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责任,真正做好实验室、实训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自查工作

各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防水、防火、防盗、防爆等设施进行检查,尤其要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等。在检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填写在《泉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记录表》,汇总上交《泉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纸质版一份,并将电子版发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邮箱:syzx@qztc.edu.cn16日至7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三、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实训等场所管理工作。

寒假期间,各学院应对不使用的实验室、实训等场所要认真排查,贴好封条。确因工作学习科研需要继续使用实验室的,需经所在学院审批后方可使用;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寒假期间各单位要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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