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戴良妹发布时间:2019-06-25浏览次数:545

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加强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安全管理,请各单位做好期末、暑假期间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防范意识,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开展期末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安全检查自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室、实训等场所。

(二)检查内容

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电安全、消防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危化品管理安全等,具体参照《泉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清单》进行检查。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应于627日前对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2.各单位应于627日前开展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自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填写《泉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记录表》,以备日后检查,填写并于201971日前上交《泉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纸质版一份至行政楼410,发电子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邮箱:syzx@qztc.edu.cn

3.学校将于627日和28日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实训等场所管理工作

1.各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安全教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对重点隐患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2.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人员进出入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现象,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3.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4.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领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

5.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做好收集台账,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6.实验室内不存放或烧煮食物、饮食,无吸烟现象;不得在实验室内睡觉过夜,放无关物品,如电动车、自行车等,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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