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培育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领会教育部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以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标准》(附件1),调研相关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经验。
2.项目建设应结合专业特点,选定一个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原则,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能调动学生参与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3.已获批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应至少申报1项;其它学院也应积极申报,优先立项教育部2019-2020年规划建设项目要求的专业(见附件2)。
4.经学校论证后审批立项的项目,优先推荐省级项目申报。学校将为立项项目配置资金,且每年各级财政经费优先支持建设。
5.请申报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1151335929@qq.com。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docx
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