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为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贡献福建智慧和力量。
二、本年度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公开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所有项目均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15项左右,年度项目拟立100项左右,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重大项目须按照课题指南的选题原题申报,年度项目可在选题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人员,不得申报2021年项目。2021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已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人员,不能再申报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
五、2021年度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完成时间均为2023年4月(具体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预期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结项要求如下:(1)重大项目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刊发1篇理论宣传阐释文章(2000-4000字)。(2)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要公开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不少于2篇;年度项目结项时要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不少于1篇。(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需提供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用意见;年度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
六、申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1.《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1份(8月23日前先提交电子版进行选题初审)。2.《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3.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6份。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邮件标题注明“申报人姓名+2021年新思想项目申报”。
《申报清单》须在8月23日前先提交电子版交福建省委宣传部进行选题初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8日。
联系人:王旖旎、朱思
联系电话:22909330
联系地址:行政楼301
联系邮箱:qztckyc@qztc.edu.cn
附件:1.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指南.docx
2.《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doc
3.《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论证活页》.doc
4.《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xls
科研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