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各有关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时限为:2021年7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9月15日截止申报。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只能是机构或单位,请有意申报的有关单位联系科研处社科科咨询申报有关事宜。
联系人:王旖旎、朱思
联系电话:22909330
联系邮箱:qztckyc@qtzc.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301
科研处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