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结项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一)结项条件
已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立项通知规定相符。
(二)结项所需材料
1.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一式4份。
2.成果材料:一式4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
(三)未能如期完成任务情况
已有录用通知书,期刊在结项时还未出版的,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
(四)审计要求
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需体现单位审计部门意见,请项目负责人在结项之前,提前两周到学校审计部门办理有关审核手续。
二、成果要求
1.课题最终成果应正式出版(发表)或得到县(处)级以上党政决策部门采纳应用。发表或报送有关单位时应注明系“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没有注明的视为非本项目成果。
2.成果为调研报告的,若没有被正式采纳应用,至少需发表一篇论文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
3.成果为论文的,须见刊才能结项,有录用通知不行。
4.若调研报告和论文来不及公开发表或被采纳的,可以先填写成果转化申请书(见附件3),报送市社科联申请成果转化,由市社科联鉴定是否通过结项,不影响成果后续的发表。
各有关单位应在2021年8月2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王旖旎 朱思
联系电话:22909330
联系邮箱:qztckyc@qztc.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301
附件:
附件1.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201912.doc
科研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