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社科中心时间:2021-06-10浏览次数:658


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决定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此次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请申报者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专业背景、院校和区域特点自主选择研究主题,选题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聚焦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区)级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省教科规划办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6.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着力提高申报质量,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本次课题申报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

三、申报办法与程序

1.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课题申报材料经科研处审核评审后,根据下达的限额指标数量,统一推荐报送省教科规划办

2.课题申报材料从附件下载。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统一报送材料包括:(1)课题申报者填写的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4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2)《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要统一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送到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3.申报时间为202169日至715,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课题由科研处统一推荐申报,省教科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行政楼301

联系人:王旖旎 朱思

联系电话:22909330

联系邮箱:qztckyc@qztc.edu.cn

 

附件:附件1.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2.设计与论证活页.doc

         附件3.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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