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二、学院在放假期间安排值班(值班表另见通知)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值班人员到位、联络畅通。请各处室根据各自情况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的节日。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放假前,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稳定的自查工作,切实落实好假期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2)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出行祭扫时间,各部门要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
(3)放假前,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特别强调清明外出扫墓注意防火,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意外伤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特此通知
泉州师院软件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