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室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日(星期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 二、学院在放假期间安排值班,值班表另见通知。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值班人员到位、联络畅通。请各处室根据各自情况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的节日。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放假前,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稳定的自查工作,切实落实好假期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2)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出行祭扫时间,各部门要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 (3)放假前,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特别强调清明外出扫墓注意防火,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意外伤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掌握好假期学生留校和外出情况。 特此通知 泉州师院软件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