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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及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录入:   发布时间:2011/11/29   点击数:135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

教学及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及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120111223:全部课程授课结束,考查课程考查结束。

22011122427日:复习,其中2627日教师下班辅导、复习。

3201112282012年元月10日期末考试。

42012年元月10日—12日:评卷、期末教学总结。

5、期末课程考试时间统一为: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各门课程具体考试日期、地点详见“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6、下学期正式上课时间为:2012213(农历正月廿二)

二、考务工作要求:

1、各任课教师在命题之前应认真阅读《软件学院考试工作条例》(泉师软基教字[2009]09号文),认真按文件及试卷样式的要求命题及评卷。(附试卷样式)专科要出AB卷,本科要出ABC卷。

2、任课教师在期末复习中,不得以 “留重点”、“划范围”或以“复习题”、“练习”题的形式变相泄露试题内容,一经发现试题泄密,该试卷即行作废,重新命题。

3、任课教师务必在课程考试前7天内把经系主任审核符合要求的试卷(纸质及电子版(hcc3400773@163.com))交教务处。逾期教务处不接收试卷。

4、未流水评卷的课程,考试完3天内必须将考试成绩提交各系。

三、学生考试资格认定:

1、按规定,学生在某门课程中缺课超过 学时以上,缺交作业 以上,不得参加期末考试,直接作重修处理。

2、各任课教师把本门课程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于考试前3天上报学生所在系(部),由该系辅导员通知学生。各系(部)应将名单同时上报教务处备案。

3、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私自参加考试其成绩不予承认。

四、严肃考风考纪,从严监考,加强考场巡视。在监考中,要事先申明考试纪律且应以预防作弊为主。如认定学生作弊,应将其试卷、学生证、作弊的证据(手机、纸条等)一并收齐(缺一不可)交教务处处理。

五、评卷工作:

1、教师在评卷中,应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得随意加分;学生成绩登录后,不得更改成绩。如确实有误,经系(部)主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更改。

2、试卷中各栏必须按要求填写,例:统分人、评卷人,成绩单教师务必签名。

3、本学期确定以下课程为流水评卷,并由各课程组召集人组织进行,流水评卷时间、地点、各课程组自行确定。

专科:《基础英语》(召集人:郑艳玲);计算机数学基础(召集人:陈锦奎)

本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召集人:石智生);《大学英语》(召集人:郑艳玲);《高等数学》(召集人:李辉长);《计算机导论》(召集人:郑宗汉);《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召集人:江义火)

4、各系(部)应全力以赴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组织协调好各专业、课程的试卷命题、审批工作,监考、巡视工作,评卷、登分和教学总结工作,制订工作安排表,上报教务处。

六:关于教学文件的收存:

各任课教师务必于课程结束一周内将本学期的教学文件(教案、教学过程登记表、课程教学进度表、学期教学总结,本科教学要求的课程大纲、代表性作业等)交各所在系(部),各系要将各任课教师所交之教学文件逐一登记,且专科、本科教学文件必须分柜存放。

 

                                泉州师范学院软件学院教务处

                                         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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