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我省今冬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日前,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林双先大校就今冬征兵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今冬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林双先: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冬征兵从11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大体上划分为四个阶段:10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11月1日至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1月21日至12月9日为复查、走访、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征兵总结阶段。
记者:今冬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林双先: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海岛地区(不含厦门、平潭、东山岛)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校的学生。征集的女青年,为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入伍。
记者:与往年相比,今冬征兵政策有什么新变化?
林双先:主要有三个新变化:一是征集主体扩大。男兵可征集在校大学生、中专毕业班学生;女兵除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外,还可征集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二是部分体检标准放宽。男兵体重、文身瘢痕及耳眼检查标准适当降低;女兵身高由162厘米以上放宽到160厘米以上。三是在校大学生政审程序简化。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其政审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不再调查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
记者:今冬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有哪些规定?
林双先: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放宽到24岁,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在校生放宽到20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1年高中毕业生入伍。
记者:应届毕业生入伍可享受哪些优先征集政策?
林双先:主要是“四个优先”:一是优先报名应征。10月底前,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届毕业生,可由本人或父母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对未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兵役机关报名,由兵役机关补办相关手续。二是优先体检政审。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逐一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组织政审时,《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三是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批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本级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由上级兵役机关调整指标。四是优先安排分配。批准入伍后,征兵办将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应届毕业生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记者: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应具备哪些条件?
林双先:今年8月,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应具备七个基本条件:一是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二是中共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本一、本二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本三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四是截止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五是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本三录取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六是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七是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此外,《暂行办法》还对大专层次大学毕业生士兵学历升级、在校入伍大学生士兵考学和优秀大学生士兵保送入学等政策进行系统规划,较好地关照了不同层次大学生士兵的发展诉求和成才愿望。今后,大学生士兵成长成才的路子将更加宽广。
记者:近日,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对相关优待安置政策作了进一步完善。您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林双先:好的。《意见》明确规定:进藏兵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专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按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应征入伍的外省籍在校大学生,退伍后回高校复学毕业且在福建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就业地办理落户。
记者:今冬征兵征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林双先: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在校大学生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1年12月1日。女兵征集按照网上报名、政治初审、身体初检、组织体检、综合素质考评、组织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公示名单和办理入伍手续的方法步骤进行。有关征兵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还可向当地兵役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