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师软字[2011]017号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考核暨评优
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了做好2010-2011学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我院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现将2010-2011学年度考核暨评优评先工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院在编教职工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考核动员:6月23日全院分别召开教职工会议,进行学年度考核动员,布置学年度考核暨评优评先工作,要求严格掌握考核方法和程序,弄清考核的范围、内容和标准,并召开部门会议认真做好本学年度工作总结。
2、被考核人填写考核表:被考核人员对本学年度思想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及完成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按照要求填写《学期考核表》和《学年度考核表》。
3、系(部)、处(室)组织考核: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组织所属人员进行本学期考核和2010-2011学年度考核,根据被考核人平时思想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和工作实绩情况、个人总结并综合2010-2011学年度两个学期考核情况,写出评语,提出学年度考核等次意见并按下达的本部门优秀指标数(见附件一)提出优秀等次人选名单(排序),填写《学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等次排序表》(见附件二)、《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三),并于7月2日17时前提交本部门所有人员的学期考核表、学年度考核表及《学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等次排序表》(包括电子版)、《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至学院综合办。
4、公示:7月4日至6日,将各部门考核优秀和评优评先推荐人选公示三天。
5、审核: 7月6日17时前,教务处负责对各系(部)专任教师、教辅人员提出审核意见,学生处对各系(部)辅导员、生管提出审核意见,综合办对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提出审核意见。
6、结果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各系(部)、处(室)的考核初步结果和审核意见进行审议,确定全体人员的学期、学年度考核等次和评优评先结果,并于7月8日下午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注意事项:
1、各系(部)、处(室)学期考核优秀指标数原则上为本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数原则上为20%,并从其中择优挑出10%作为评优评先对象,对于人员数量较少的处(室),合并联合推荐。具体推荐指标分配见附表一;
2、辅导员评优指标单列,按参评辅导员总数的10%的指标由学生处听取各系意见后推荐上报;
3、对考核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人员,各系(部)、处(室)要报情况说明材料,对推荐为学年度评先评优对象的要根据工作性质填写《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二),随考核表一并提交至综合办;
4、年度考核表6月23日前请各系(部)、处(室)前往综合办领取,专任教师填写《教师学期考核表》和《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其他人员填写《非教学人员学期考核表》和《非教学人员学年度考核表》。
四、关于评优评先工作:
2010-2011学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与学年度的年度考核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按指标数根据其工作性质分别取得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附件一:《各部门考核优秀推荐指标分配表》
附件二:《学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等次排序表》
附件三:《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泉州师范学院软件学院
2011年6月23日
主题词:年度考核 评优评先 通知
抄 送:院领导 各处室、系(部) 存档(二)
泉州师范学院软件学院办公室 2011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