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组织慰问家庭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春节将至,为了使家庭特别困难学生能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学校决定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慰问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单亲家庭、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本人伤病、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等情况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慰问对象应做到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3.学习勤奋认真;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5.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列入慰问对象 1、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处分)者; 2、生活不节俭,奢侈浪费或有酗酒、赌博行为者; 3、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三、名额分配及金额 2011年春节慰问金分配表 | | 学 院 | 人数 | 金额(500元/人) | | | 政 发 | 7 | 3500 | | 文 传 | 11 | 5500 | | 外 语 | 10 | 5000 | | 物 信 | 7 | 3500 | | 数 计 | 8 | 4000 | | 资 环 | 7 | 3500 | | 化 生 | 11 | 5500 | | 教 科 | 8 | 4000 | | 音 舞 | 4 | 2000 | | 美 设 | 4 | 2000 | | 工 商 | 11 | 5500 | | 应用科技 | 10 | 5000 | | 体 育 | 2 | 1000 | | 总计 | 100 | 50000 | |
四、慰问形式 1、各学院可依据实际情况对本院贫困学生家庭进行各种形式的慰问。 2、慰问金将统一通过建设银行存入学生账户。 五、要求 1. 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好本次慰问活动的学生选定工作。 2. 选定程序: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各专业(年级)困难学生评议小组初审---院困难学生工作认定领导组审核---公示三天后报送学生处汇总。 3、2010年12月3日—2010年12月10日学院确定人选;并在本学院内公示三天,于2010年12月15日前各学院把:一、2009年春节慰问学生基本情况表,二、2011年春节慰问家庭困难学生名单(word版本),三、以书面和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学生处(E-mail:26199374@qq.com) 附件:一、2011年春 节 慰 问 学 生 基 本 情 况 三:2011年春节慰问家庭困难学生建行账号(excel版本) 学 生 处 二0一0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 春节慰问 通知 抄 送:校领导 有关部门 存档(二)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0年12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