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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11/06/06   点击数:1639

学生[2010]1号
 
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中心:
为切实做好期末和假期的学生工作,确保广大学生顺利通过期末考试和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现将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考前诚信教育工作
在考试前各学院必须安排好温书迎考的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泉州师范学院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维护学生考试的严肃性。
二、加强寒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根据《关于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精神,各学院学生放寒假时间学校不统一规定。2010年3月6日新学期学生报到, 3月8日新学期正式上课。放假前,各学院要召开学生会议,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普遍的、全面的安全与纪律教育:
1、加强学生防火、防盗、防抢、防毒以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春节期间合理饮食,注意饮食卫生。
2、加强毕业班学生的求职和非毕业班学生勤工俭学等的安全教育,再次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等三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教育学生学会辨别和坚决抵制非法传销活动,防止上当受骗。
3、要继续做好对学生防范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减少外出旅游、参观;尽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的场所;不参加外部大型聚会活动;注意防寒保暖;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咽痛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就诊。
4、提高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增强自我保护、分辨是非和抵御不良思想影响的能力;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不得参与任何有损国家荣誉和社会稳定的事,不参加封建迷信、赌博和非法宗教等活动,多参加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家庭、有益于个人成长的社会公益活动。
三、加强寒假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
1、学生公寓中心在放假前要对学生公寓用电、消防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予以消除、处理,认真落实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学院要及时登记、了解寒假期间学生的去向,清楚了解他们的联系方式,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学生保持与老师、家长或同学的联系。提醒学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确保自身财产安全,以免丢失。
3、寒假期间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向二级学院申请,获同意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学生所属学院以及使用单位必须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落实学生晨检、日报告、零报告等工作制度。并将留校学生名单(加盖学院公章以及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元月22日前分别报送泉州师院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中心。各学院及使用单位要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物业管理中心必须对学生宿舍加强管理,统一安排留校学生集中住宿,配齐管理人员,责任到人。
4、除社会实践活动外,寒假期间不以组织的名义集体出游活动。
四、加强毕业班学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为学生寒假的应聘工作提供帮助。
五、关注特困学生,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帮助,要利用春节前的一段时间,做好困难学生的走访工作。
六、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各院部要将寒假期间学生工作人员值班的名单、时间安排、联系电话提前向学生公布,并于元月21日前报学生处。
七、做好下学期初学生返校考勤工作,并于3月7日晚上8:00前将学生报到情况报学生处(尤老师)。
 
 
                      
学 生 处
                    二0一0年元月十五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  期末和寒假期间工作  通知                                   
抄  送:校领导    有关部门   存档(二)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0年元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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